我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标准总要求是"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水清--配合环境保护的截污纳管工程开展河道淤积物的清淤,把引起河道水质污染的内源物清除,结合配水、引水工程增加河道水量和冲淡等一系列措施,使河道水变清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流畅--通过疏浚、拓宽、筑堤、护岸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泄洪、排水能力,使河道两岸保护区达到国家及省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
岸绿--通过堤防、护岸及河道管理范围宜林地的绿化,植树种草,特别是采用生态型的护坡措施,使河道两岸青草依依、绿树成荫。
景美--河道整治与景观建设相结合,把河 道建设成为近水、亲水、人水和谐相处、供人游玩娱乐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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