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3·4


 

建议省教育厅将汉字书写纳入非师范类考生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必考科目

□ 陈海虹


  

  民进绍兴市委会会员陈海虹(绍兴市越城区塔山中心小学教师)反映:自己作为绍兴市《教师资格证书》的考官,已连续参加了两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面试。但总让人遗憾的是,几十名考生在授课考试时,板书书写技巧普遍较差,几乎有60%的考生不会书写标准的汉字。有的东倒西歪,有的“龙飞凤舞”,还有30%的考生出现错字、别字。
  陈海虹认为,作为天天要站在讲台上给学生上课的老师,正确、规范的汉字书写(板书)本应成为其职业的“基本功”,但如此重要的技能,在省教育厅《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教人教2001[ 407 ]号)文件)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却没有这一科目,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如果任由前述状况的考生走上教师岗位,对学生来说无异是一种文化“侵害”。
  陈海虹建议省教育厅根据2001(407)号文件实施以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对该文件进行完善。同时,将汉字书写列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绍兴政协社情民意信息2013年第132期录用,并专报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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