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3·3


 

保健按摩场所卫生缺乏监管留隐患
建议省卫生厅将其纳入公共场所监管范围


  民进会员、绍兴市越城区政协委员毛龙飞反映,保健按摩场所的卫生状况,一直备受消费者关注。早在1998年,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服务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通知》(公通字〔1998〕85号)中就规定:“按摩服务场所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完善的卫生消毒设施。”2004年,卫生部在答复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保健按摩等场所是否属于法定公共场所的请示》(浙卫〔2004〕35号)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7月1日起实施,许可范围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目前不宜将足浴、保健按摩和网吧等场所列为卫生许可范围。”(《卫生部关于暂不将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列入卫生许可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68号))。2011年5月实施的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但省卫生厅2011年5月20日下发的《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浙卫发2011〔108〕号),未将保健按摩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
  毛龙飞认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保健按摩场所的服务项目和方式来看,它与《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中公布的重点公共场所中的第五类美容场所(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顾客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洁肤、护肤、保养、护理、修饰等服务的场所)相类同。保健按摩场所和服务不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围,必然带来以下问题:一是保健按摩场所不申领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就开展经营活动,难保服务环境、设施卫生的消毒工作到位;二是从业人员不经体检即可上岗,埋下了一些疾病交叉传染的隐患。为此,毛龙飞建议省卫生厅将保健按摩经营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公共卫生监管范围。
  1.保健按摩经营场所,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检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保健按摩服务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参加公共卫生监管部门的基本卫生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绍兴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第73期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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