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2·1


 

关于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费的建议

□ 邱静娥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市民乘坐出租车的行程如果超出8公里,或者在夜间特定时段乘坐出租车都将多掏腰包。客运出租车载客超过8公里以上部分的里程运价,在每公里运价2.0元的基础上加收40%的回空行驶费。载客时间在23点至次日6点的,每公里运价在2.0元的基础上加收20%的夜间行驶费。
这样计算,调价后的出租车运价:市区出租车起步价2.5公里7元;超过2.5公里至8公里的每公里运价2元(晚上11点至次日6点每公里运价2.4元);超过8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2.8元(晚上11点至次日6点每公里运价3.2元),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从油价、人力成本上升等等通胀因素的影响,从实际出发对出租乘用价格进行了调整,使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虽然老百姓对于一次性调幅过高颇有微词,但实事求是说,对出租乘用价格进行了调整确有必要,广大市民也是理解的。但在大幅提价的情况下,每次1元的燃油费照收不误,不予取消,实在有点难以接受。综目前油价及乘用价格调整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建议取消不合理的燃油费,希望有关部门能倾听社会的呼声。
  编后语:
  经调研,从市发改委处找来了关于燃油费收取的说明,整理如下:
  燃油费的收取依据是按省物价局文件精神,于2006年,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局,调研制定的《绍兴市区出租汽车油运价格实行联动的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发文。
  近年来,国际、国内石油价格持续频繁波动,对我市市区出租车行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由于燃油费用在出租车成本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致使出租车运营成本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为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维护出租车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妥善处置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影响问题,维护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局,调研制定了绍兴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根据《绍兴市区出租汽车油运价格实行联动的管理办法》规定,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4.46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00元;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5.03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50元;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5.60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2.00元;当93#汽油价格持续两个月达到或超过每升6.17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2.50元;以后依次类推。反之油价下降达到上升的同等额度时,相应减收燃油附加费。
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目的是:
  1、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是化解油价波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维护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今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将长期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频繁波动将成为今后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常态。因此,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将作为应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频繁波动的一项长期价格政策。
  2、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有利于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减轻和化解燃油成本波动对出租车行业的负面影响,稳定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便于消费者根据价格情况,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
  3、建立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有利于增强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和连惯性,有利于社会监督。通过一次听证,长期实施,减少频繁调整价格所引发的社会反应。
  综上,燃油费难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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