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1·2


 

打造人文水城,助推“三市”建设

□ 民进绍兴市委会

  绍兴是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一座江南水城,典型的江南水乡风貌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机结合,为国内外所独有,在历届市委市政府重视下,我市形成了古城风貌与水城格局保护相结合的名城保护“绍兴模式”,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文水城建设,与“十二五”期间“三市”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名城保护的总体思路尚需厘清。
  (1)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三市”建设,但名城保护“十二五”规划尚未编制,名城保护工作目标不明确。
  (2)我市名城保护任务重,但至今尚未建立相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3)名城保护运作机制不顺畅。名城保护是政府职责,国内名城保护工作,一直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而我市名城办属市旅游集团,不利于对上工作联系和对外业务交往,将影响后续名城保护工作。
  2、“水”城现状堪忧。
内河水质差,局部地段发黑发臭,不仅影响观瞻,甚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去年罗门河水质被凤凰卫视曝光,严重影响绍兴城市形象。
  3、重点文物亟待保护。
  (1)吕府等一批有价值的急需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没有提上日程。特别是吕府作为2002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内少见的大型民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但目前损坏严重,整体格局已不完整,其内的居民随意加隔楼面、安装吊顶、搭建临时用房、乱拉电线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已经改造完成的历史街区,人口密度过大,超出了历史街区的承载能力,后续管理需要加强。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1)名城保护、水城建设事关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发展大局,建议成立人文水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关系,统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2)加强宣传教育。建议将国务院公布绍兴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日子,2月15日立为“绍兴名城保护日”,加强对保护工作的宣传,形成氛围,形成政府、社会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2、明确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
  (1)要将“打造人文水城”列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门编制人文水城专项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
  (2)要抓紧建立投入保障机制。资金投入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时探索市场筹资途径,制订政策,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3)要进一步理顺名城保护体制。国内名城保护都由城市建设部门或文物部门负责,建议市名城办与市文物局合署办公,以便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协调、沟通、管理和监督职能。
  3、以项目为抓手,推进人文水城建设。
  (1)以改善水质为核心,大力实施清水、畅流工程,全面推进水城建设。一是提高河道的水质。曹娥江引水已成功,市区河道水质有望得到改善,当前要抓紧切实加强内河两岸截污减排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和公德,使清水引得进,保得住。二是对局部水流不畅的断头河,可采用顶管、牵引管等非开挖技术,形成涵洞暗管实现畅流,近期要加快实施大小罗门河的联通以及环山河与咸欢河的连通,进一步完善古城水网格局。
  (2)加强古城保护和发展。要大力挖掘和展示绍兴传统文化,使静态文化动态化,传统文化体验化,提升绍兴文化影响力。要尽早将吕府保护开发列入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对已经改造完成的7个历史街区后续管理,要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对2009年新增的前观巷历史街区,要抓紧部署整治修缮工作。对重要历史地段的新型建筑或其他构筑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立面改造,确保古城风貌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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