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0·4


 

小脚与高跟

□安 然

 不知为什么,每看到一些时尚女性脚蹬高跟鞋,风姿绰约而步履有些异样地行走在街上,总是不免要联想到旧时女子的小脚。
  小脚我小时候是看到过的,就在自己家里。我祖母六岁开始缠足,活到九十三岁,做了八十七年小脚女人。祖母的脚完全变了形,除了大趾,另外四个脚趾被弯转紧扣在前脚掌之下,脚背则隆起呈三角状,像是一只粽子。所谓“三寸金莲”,大概就是这样了。好端端的天足弄成这副样子,何止是伤筋动骨,其间须承受多大的痛苦,多长时间的折磨啊。我曾问过祖母为什么要缠足。她说那时候大家都这样,姑娘家不缠足不是小脚就被人看不起,大脚婆没人要啊。可见小脚曾经是一种时尚。
  这话我当初难以置信,后来相信了。我在书上读到一些有关鲁迅先生的原配朱安的轶事。当年鲁迅在日本留学时曾写信劝朱安放足,可是朱安犹豫再三最终还是不听鲁迅之劝,她相信小脚是好看的,她惧怕失去小脚将为人所不齿。朱安是识字的,尚且视小脚为珍宝,由此可知一般女子的态度了。
  但我实在看不出小脚有什么可爱。那又长又臭的缠脚布足以令人厌恶不去说它,小脚给日常生活带来的麻烦就够人受的了。因为脚小,重心不稳,稍有不慎就会摔跤,走路时须十分小心,只能小步缓行,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出门远行是不可能的了。故而伟大领袖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拿“小脚女人”来形容那些思想保守、行动迟缓的干部,成为一句政治名言。
  而且我总是不解,看一个女人美不美,是不是让人惊艳,应该观其容察其貌才对,所谓“花容月貌”,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是也,怎么想得出让人去关注其脚丫的大小呢?这算是什么时尚呢?
  于是我想,其实这很可能是旧时男子用来束缚女子的一种绝招:让小脚们迈不开步,走不出男人的视野,永远乖乖地做男人的附属品。真可谓是戕害女子身心的一把“软刀子”。
  所以近代妇女解放运动自放足始;所以蔡元培发表声明,他的择偶标准之一是此人必须是天足;所以小脚终究因其没有生命力,随着一个时代的消亡而消亡。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小脚与高跟,虽一为古,一为今,一为已逝之风,一为现存时尚,一为本土所产,一为舶来之物,但二者颇有形神相似之处,不能不令人产生一些超越时空的联想。
  其一是高跟与小脚一样都给女性带来肉体伤害。穿高跟虽不像缠足那样须从小接受强力束缚,忍受巨大创痛,使天然之足变成畸形,但因穿着高跟鞋走路,支撑和受力点集中于前脚掌,时间长久了也会使足部跖骨和趾骨受伤甚至发生形变。同时由于穿高跟鞋重心较难把握,行走时往往不能保持挺拔的身姿,膝盖弯曲,久而久之可能造成髌骨磨损,脊柱变形。特别是那些鞋跟特高的,等于是在踮着脚尖走路,就算你是顶尖级芭蕾舞演员,又能坚持多久?长此以往必生疾患,至少也会影响某些部位骨骼和肌体的正常发育生长。我们不难看到,在旅游景区,总有一些穿高跟鞋的女性游客崴了脚,在男人或同伴的搀扶下,蹙着眉头一拐一拐地行走。高跟对她们来说,实在不是什么美的享受,而是受罪。我甚至担心,在群体意外事故频发的当下,若一旦发生什么紧急情况,需要人们赶紧疏散避难或奋力自救时,首先受到伤害或遭遇不幸的恐怕就是这些为高跟所累行动不便的女同胞们了。
  其二是无论今之高跟女子或是昔之小脚女人,她们对高跟或小脚的弊害都相当漠视,满不在乎,而对于时尚的追随却表现得相当执着与痴迷。尽管穿高跟鞋实际上并不见得轻松舒适,甚至还为此吃过一些苦头,但她们就是不愿痛定思痛有所改进,苦头吃过之后迅即忘却,高跟鞋还是照穿不误,情愿再受皮肉之苦而风头不可不出。这就很有点当年朱安女士坚持不肯放足,誓死不做“大脚婆”的精神了。实在是匪夷所思。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尤其具有爱美的天性。追随时尚或是爱美的一种表现形态,无可厚非。但这种天性有时候很容易过度发挥,走向极端,陷入盲目和迷信,以至于为虚荣所障蔽,爱其不当爱,而且死心塌地,不能自拔。这就有些近于愚昧了。
  其实呢,古人爱小脚,今人爱高跟,都只是一种过度嗜好,乃时代风气使然。小事一桩,同智商无关。
  (作者系教育机关支部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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