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6·1


 


省政协九届四次全会提案:

认真做好农村卫生区域规划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省政协委员 高彦伟等

  要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这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政策和文件。吕祖善省长在十届四次人代会上所做的《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中便明确提出了要实施卫生强省的“六大工程”,并提出了具体目标,以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而目前存在着的一些现状和问题同时也围绕着我们。首先,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本运作经费等政府投入明显不足;政府举办的非赢利性医疗机构办院宗旨不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向不够明晰;相当数量的医疗机构设置重复、结构不合理、重复投资、资源浪费;人浮于事、效益低下、运营成本偏高等现象普遍存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医患关系紧张。
  针对我省“十一五”规划建设“卫生强省”的目标,我们务必要理清思路,集思广益,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地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明确政府责任,搞好农村卫生区域规划。要真正实现“卫生强省”,搞好医疗体制改革,政府责任的到位是改革最根本、最重要的基础。鉴于我国国情和财政经济实力,根据目前医疗卫生现状,政府要想面面俱到,统包统揽,这是不现实的,最终也只能是纸上谈兵而不切实际的。所以我们务必要使有限的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有的放矢地用在刀刃上,有“包”有“放”,才能完成保重点,促发展。各级政府务必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水平、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认真细仔地做好区域卫生规划,明确“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设置数量。规模结构、人员配置和服务模式等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公立医院运营成本、人员工资、基建、设备投入等严格核算、严格管理。使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真正办成面向广大民众的“平民医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平价医院”。彻底改变目前所谓的“非赢利性医院”为“养院糊口”而变相赢利的现状。
  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在县(市)级集中力量、集中医疗资源办好、办强一、二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各建制乡镇建设好一家政府举办的“六位一体”的乡镇卫生院。精简机构、减少冗员,明确功能,做到有规划、有网络、有任务;定经费、定人员,以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并以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为医疗市场的价格杠杆,以平价、低廉、优良的医疗服务定位,从而确保医疗市场的有序正常。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完善防病网络,合理布局,减少重复设置,分头管理,减少防病保健等成本,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妇幼、计生、保健等功能,真正完善“六位一体”功能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其次,除了明确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外,其余未被列入政府举办的各类、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村卫生院、室,可以积极探索公有制形式的多样化改革,应以“放”为指导思想,引入竞争机制,可尝试兼并、托管、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制;可内部职工融资合作经营,也可吸引社会资金经营,以激活其运行机制。也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资源重组,转型为民营医疗机构,促进国有、民营医疗机构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同时,各种形式的医疗机构,都将接受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平价、低廉、优质服务的平衡制约和竞争。
  第三,“公立医院”所选用的药品,务必要优质、低廉,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严格以非赢利为目的的微利销售,彻底改变“以药养医”局面;医疗设备等资源必须集中和共享,减少重复投入、减少浪费,杜绝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病人负担。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机构内人员要进行合理流动,建立“定期换岗位制度”;城乡医疗机构间“帮扶结对”制度;高年资城市医师“进农村指导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和改善工作条件艰苦的农村医务人员的待遇,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提高医技水平。同时要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杜绝医疗虚假广告,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假医野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四,要大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要加强民众参加医保的意识宣传,在政府加大医保投入的同时,加大个人医保的投入力度。采用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的办法,构建起抵御疾病风险的有效屏障。并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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