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6·1


 

市政协五届四次全会提案:

关于市区旧城改造及新开发居民区域教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民进绍兴市委会

  一、现状
  自1994年市委、市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1994]13号文件贯彻以后,市区几个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现了“交钥匙”工程,如经济开发区的文澜中学、鹤池苑小学及部分幼儿园。但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居住区建设化整为零分块开发,出现了在某个区域的居住区分成若干块建设,相互之间均没有配备相应的中小学校,只建少量的幼儿园,造成居民入住后周边无学校,子女入学难的状况。为此群众意见纷纷呼声很高。如昌安区域、罗门区域的教育设施,由政府投资8000多万元,建造了昌安实验学校和建功中学二所九年制的学校。针对当时的被动局面,市委、市府又于2000年制订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2000]50号文件,对旧城改造及新区开发的居民小区的相应教学设施的配套建设作出“必须按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规划建造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实行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移交教育部门办学和管理”的规定。此后,有快阁苑住宅区、龙洲花园住宅区、秀水苑住宅区等新开发居民小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一批教育设施建成并移交教育部门,火车站广场开发项目的教学设施实行拼盘建设等。
  但随着土地市场的形成,市区土地的获取方式由过去的单一划拨,分成了划拨和出让二种形式。由于土地取得形式的变化,一些应该配套的教育设施得不到落实;部门已建成的幼托设施,开发商迟迟不肯提供移交;居民入住以后,子女入学成了他们的一大烦恼事,引起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如最突出的城南区域教育设施建设,该区域原属绍兴县管辖的一个城南乡,居住人口仅1.5万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南区域居住人口已达11万(常住人口7万,外来人口4万),根据市规划局2003年对该区域的规划,需再新建48班小学5所,42班初中3所。但现状的初中还是一所设计规划18班的长城中学,小学也只有5所60班规划,与现在的居住人口极不相符。目前又有近50万平方米的天境南苑等四个住宅区已将建成,均无相应的教育设施建设。居民入住和子女入学矛盾突出,配套建设相应的教学设施迫在眉睫。再如袍江开发区内原配套幼儿园没有一所幼儿园如期移交教育行政部门。
  二、建议
  各级政府(包括各新区管委会)必须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教育的优先发展,在辖区内根据住宅区建设规模,按照居住总人口的一定比例为统筹考虑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教育设施。规划、国土部门要在居住区的合适位置予以选址、落实用地。具体建设标准,义务类学校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幼儿园按照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建设。
  经费来源因土地获取方式的改变,应当有所调整,具体可按土地取得的二种不同方式分别作如下规定:
  1、划拨取得土地的区域仍按原规定由市有关部门协调统筹同步建设,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办学。
  2、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区域,因开发商在土地获取时,已将拍卖所需的资金缴给政府,教育设施的建设经费应当有政府来负责。即政府将拍卖土地所取得的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宜在5%左右)。

   

返回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提案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