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5·1


 

基层会员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

 绍兴一中支部  邱静娥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政治职能,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积极投入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参政议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如何正确把握“参政议政”的角色定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有的把“参政议政”误解为“参加执政”,从而曲解了“参政党”的实际涵义;有的把“参政议政”理解为“参事议事”,把参政议政的重点放在具体的社会调研上,混淆了“政党”与“社团”之间的差别,等等。由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导致在行使参政议政职能时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正确把握好参政议政的角色定位、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摆正位置。关于参政党“参政”的概念,那就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其含义十分明确,范围十分广泛。“参政”决不是“参加执政”,而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参加执政”其涵义为多党结盟,联合执政,按力量大小分配席位。如果把“参政”和“参加执政”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其实质就是多党执政,从而就在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主政、多党辅政,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基本格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时代的需要,历史的需要,国情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与此同时,共产党掌握国家的政治领导权,并不意味着为自己捞取政治特权或垄断权。共产党领导国家是搞社会主义,而民主则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之所在。共产党员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由此可见,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关系。有了这样一个定位,民主党派扮演参政党的角色,就是行之有效地行使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就是与共产党站在一道,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为国家的大政方针出主意、想办法,献诤言、敢力谏,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和党派自身的优势,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而不能把自己当作咨询机构或社会团体,就事论事,仅仅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远远不够的,与政党的要求不相符,不可能行使好参政党的职能。
  二要选准角度。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参政议政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各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集中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和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方面的人才,具有十分丰富的信息和智力资源,能够就一些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真知灼见。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具有组织优势和群体优势,它们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一条重要渠道。由此可见,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具有很多优势和特色。根据前面对参政议政内涵的界定,民主党派在行使参政议政职能时,必须选准角度,抓住重点。参政议政的重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国家制定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制订或修编有关法律法规等重大问题。因此,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必须紧紧围绕“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广泛参与重大问题的协商、参与执行、参与咨询,对于重大的原则性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提出真知灼见,有时也可保留自己不同的看法。正如一个学者所说:“如果民主党派只能或只许说一些和执政党一模一样的话,那么他们也就没有多少存在的必要了。”对于不同的民主党派,由于联系的群体有所不同,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也不一样,因此在参政议政的选题上可以有所侧重。不管参政议政的侧重点如何,在选题上一定要针对国家或所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反映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要完善机制。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党体制中,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一种有规范有责任的政治行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但具体执行起来,还没有一整套的实施细则来保障和规范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这一职能的落实,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与民主党派广泛协商和沟通的机制。讲形式、走过场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民主党派连“知情权”都要打折扣。有的民主人士拿着民主党派的介绍信去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搞调查,往往不被接待或应付了事。为保证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需要尽快出台有关法规,从立法的角度,确定一些必要的程序和规则,明确规定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哪些事项需要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如何协商(程序和内容),协商后如何反馈等等,进一步强化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政治协商的范围作出进一步具体界定。要规定哪些问题必须进行政治协商,以避免某些地方存在的政治协商的随意性,克服“想协商的事就协商,不想协商的事就不协商”的做法。明确政治协商的时间、形式和程序等。要明确规定协商必须在什么时候进行以及协商的具体形式、程序等,使政治协商真正纳入决策程序,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增强政治协商的双向性。要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总的指导方针,制定更加明确的制度措施,如中共地方组织领导人与民主党派人士的交友制度、民主党派列席中共和政府会议的制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要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渠道很多,而其中最重要的渠道是把民主党派中的人才吸收到政府、司法机关中来,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要拓宽现有的渠道特别是吸收民主党派人士进入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的渠道,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各个政党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更好地履行民主党派的职能,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当然,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能力的还有一些主观因素。对基层民主党派而言,基层民主党派的党员无疑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知识水平较高的参与者,但是,从总体上讲,基层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意识还不强。如果按其取向将政治参与划分为内向型参与和外向型参与两种类型,目前大多数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参与还属于内向型参与,其着眼点在于“独善其身”而不是“兼济天下”。在实际生活中,基层民主党派往往主要是靠几个代表性人物参政议政的,这样的参政议政显然是不完整的。就执政党而而,对民主党派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到位,有些人甚至还对民主党派有着模糊的认识,这就对民主党派尤其是基层组织充分行使参政议政的职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因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青春的资源。参政议政工作也要创新。民主党派,尤其是基层组织要充分行使参政议政的职能,就必须发扬创新精神,深入研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自身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基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提高基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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