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4·1


 

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

民进绍兴市委会

    重视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劳动者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政府在劳动保护和劳动执法方而还有许多力不从心的地方,所以尽管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明确的阐述,但是,事实上的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还存在着,要真正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力方面

    1、对《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尚有不少企业主和劳动者对《劳动法》有关条文的知晓和理解方面存在问题,在具体执行中却阻力不小,这与《劳动法》宣传不够,不注重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有关。

    2、对职工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贯彻不到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在规模小、职工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很有问题,有个别乡镇企业的签订率只有5%左右,绝大部分建筑企业的非固定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外来职工因为工资总收入较低和养老金转移手续复杂而不愿意参保。女职工特殊权益未能得到保护,女工的生育基金的覆盖面比过去缩小,一些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转制以后,纷纷退出了女职工生育基金的投保,造成女职工的生育保障机制极不健全。

    3、拖欠工资成为劳动投诉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据2003年绍兴市属有关县(市)的《劳动法》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大约有40%的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行为,超时工资支付不规范,未能按标准兑现。其中以建筑行业的工资拖欠最为严重,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工程层层转包,中间环节太多,小包工头卷了工资款逃走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欠薪则是因为甲方工程款未能及时到位而无法兑现工资。可以说,大部分建筑行业从业职工不能按月领取工资,平时以暂借款的方式领到很少的生活费,年底尚有不少职工还未能领到一年的全部工资。今年春节前,我市的两级劳动部门,不得不将主要精力用于处理劳动者工资拖欠有关投诉上,集体投诉的案件也明显高于往年。劳动者为了讨回几百元的工资,常常要经过很长时间和付出极大精力,有些还因为种种原因而根本要不回来。

    4、职工劳动保护的措施未能落到实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对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排除停电等非人为因素,企业仍不能保证职工每周1天的休息权利。有些企业以计件工资为由,随意提高定额标准,要求或者任凭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逃避支付法律规定的超时工资。有些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得不到保护,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非重特大劳动安全事故发生数有所增加。个别企业还存在着非法使用童工,安排未成年工和妇女从事有毒有害或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种。女职工在孕产期末能享受《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保护和优待,生育时无处报销生育费用,产假休息期间,只能发给很少的一些基本生活费,有的甚至连生活费也不发,直接要求走人。

    针对当前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良好环境。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新格局。劳动保障、财政、税务、经贸、卫生、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宣传,切实把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向深入;宣传部门要把《劳动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让《劳动法》的宣传象计划生育政策那样家喻户晓。要在健全工会组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工会在宣传《劳动法》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让每一个劳动者都知道自己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向企业主宣传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主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现代企业管理意识,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劳动保险扩面工作。在推进养老金保险的扩面过程中,要注重两个透明:一是劳动保险金缴纳情况的透明和养老金管理方面的透明,让企业和职工放心。要简化养老金转移、提取的有关手续,努力为职工因工作流动而转移、支取劳动保险金的个人提留部分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从而增强职工特别是外来职工参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劳动部门要对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和职工建立起健全合理的劳动保险制度。对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制度的实施,要做到企业与企业一视同仁、企业中所有职工一视同仁,不能搞区别对待。针对尚有少数企业没有参加养老金保险,政府要加大宣传、指导和监督力度,劳动、税务、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起来采取必要的措施,争取养老金保险的全覆盖率,以体现养老金支付的公平和公正。

    三、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对企业用工制度的监督管理。要努力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合同签订覆盖面,提高签约率。要督促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内容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向广大企业主宣传人性化管理的企业经营理念,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内部健全规章制度,坚决杜绝随意延长职工劳动时间和剥夺职工休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对那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进一步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工资支付办法。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特别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加强对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工资收入分配透明度。要按照市场体制的基本要求,全面建立工资指导底线制度,指导企业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依法建立和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努力实现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力求对企业欠薪实行长效管理。按《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要求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兑现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减少和杜绝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行为的发生;要花大力气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鉴于建筑待业职工工资被拖欠情况较为普遍和严重,建议借鉴有些地方的做法,在建筑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建立职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工人工资的及时支付。要加大对建筑单位工程款及时到位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欠薪现象的发生,特别是政府部门为甲方的一些工程项目,政府更要做出榜样,取信于民,及时付清工程款,防止连环拖欠。

    五、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到位。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的不断扩大,劳动部门人手不足、执法能力有限的矛盾将会日益凸现,政府要加大投入,建设一支坚强的高素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专业执法队伍,以增强劳动部门的执法能力。要抓好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在健全市级监察员队伍、配备监察设施的同时,要将监察机构延伸到各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要在监察力度上实行新的突破,通过年检、巡查、专项整治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事后监督与事前服务指导结合起来,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企业和企业主的利益。要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特别对化工、矿山等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经济增长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保护劳动者的一切合法权益,是绍兴大城市建设中应有之义,也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希望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为使绍兴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创设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让广大劳动者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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