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3·2


 

加强对市政工程管理监督,全面提高我市文明施工水平

章玉安等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市城区面貌可谓日新月异,确实令人十分高兴。但由于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也存在不文明施工甚至野蛮施工,因而困扰市民、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情况。

一切市政工程,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造福于民。因此,市政工程从立项到施工,都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同时,做到文明施工,把对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小。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能够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1)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区道路养护维修、管线埋设工程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事先控制、全过程监管”。对那些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拖延竣工日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督查和处罚。

2)对重大工程项目,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市、区两级政府监管作用,工程在哪个区,哪个区就要主动承担文明施工和环境监管的职责,全面实施区域化监管,形成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双管齐下”的监管体制。

3)改进施工方法和技术。在市区道路、积水上改造等工程实施中,全面推行“做一段、修复一段、再推进一段”的分段施工法,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人行道和小街小路(包括小区道路)施工,要当天施工,当天修复,坚决杜绝人行道、小街小路全面挖开,个把月才修复,严重影响市民出行的不文明施工现象;横穿交通干道的管线施工,要全面推广“非开挖技术”新工艺,把因施工而带来的对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4)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制定“文明施工公约”,建立施工企业诚信档案,把政府对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变为企业自律行为,对违反文明公约的,采取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或罚款,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处罚;对屡教屡犯的不文明施工单位,则按照“诚信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在以后的招投标中予以减分或取消资格。

5)建立市民投诉和新闻曝光整改反馈机制。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建立24小时全天候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施工单位工地现场必须设立投诉电话,指定文明施工专职人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不文明施工单位,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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