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3·1


 

建立教育督查责任追究制

潘守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建言

据《光明日报》报道,出席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的我会上虞总支主委、上虞春晖中学校长潘守理向大会提出建议案,建议建立教育督察责任追究制。
    建议提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转变为“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不少乡镇产生了基础教育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从而减少了对教育的投入。建议分别对县、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设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教育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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