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4·1


 

城镇建设要让人“记得住乡愁”

□ 黄春景


  在河南省新郑市龙王乡庙后安村,有一座建于清光绪年间的安氏大院,因“合村并城”,日前它被“限期拆除”。
  在不久前刚刚结束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记得住乡愁”的表述,深入人心,故乡没了老树、老房子,乡愁去哪儿找寻?保护好文物,才能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如今,200多年历史的古建筑说拆就拆,这份“乡愁”沦陷在城镇化的规划中,不免让人扼腕叹息。
  据悉,安氏大院2011年即被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南水北调曾为其绕道,但也要面临被拆厄运。为何文物保护总是敌不过城镇规划,当文物保护被城镇规划一步步“蚕食”,若干年后我们还“记得住乡愁”吗?
  这些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比如工程在建设时没有履行相关的文物保护程序,使得文物资源遭到破坏。而文物资源具有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就无法还原。只要稍加梳理,不难发现一些城市在大拆大建中已经变得“千城一面”,走在城市的繁华街道上,往往会让人产生“不知身在何处”的错觉。当越来越多的城市,摒弃厚重的文化底蕴进行城镇化建设,不仅让城市失去了个性,也让人记不住乡愁。
  让人费解的是,2011年官方公布的“三普”名录中,安氏大院的这些古建筑、古墓葬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可移动文物。如今,文物保护规划未通过就扬言拆迁,未免操之过急。在古建筑与城镇规划两者之间,决不能在现代化的“陷阱”中迷失方向,更不能“城市发展了,却没了乡愁”,城镇规划一旦脱离实际、急躁冒进、罔顾民声,建设的“大手笔”往往变成“大败笔”。基于此,任何一项规划当从过往中吸取经验教训。
  同样的城镇化建设,但在法国,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达成了这样一种妥协:如有需要,可以建设新建筑,但是新建筑要尊重周围的老建筑,且在风格上尽量与老建筑保持协调。当数十层的摩天大楼建成后,巴黎人发现,大楼与周边老城区的建筑从颜色、高度以及外貌上完全无法融合,最终人们叫停了老城区的高楼建造计划。反观国内,不少古建筑和文物在冒进式的城镇建设中,有不少已经成了永不复返的遗憾,即便是现存的文物古迹,因为缺少足够的保护也变得岌岌可危。
  眼下,一边是“大干快上”的城镇建设,一边是屡屡受伤的文物古迹,城镇规划如何“记得住乡愁”,这是一道善治考题。窃以为,城镇规划理当装得进传承文化、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这些要素,一个人性化、前瞻性的规划,唯有“记得住乡愁”,让乡愁妥善安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规划。遗憾的是,这些包含众多古建筑文物的乡镇大多都在本次拆迁范围内。而据笔者所知,安氏大院一带,上有新旧石器时代古遗址、汉唐宋古墓葬,下有数量众多的明清民国的古建筑,文化内涵非常丰富。如果它们在合村并城过程中被一拆了之,“回不去的故乡”将成为很多人的共同“乡愁”,届时悔之晚矣。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座具有200多年历史的安氏大院,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承载着令人刻骨铭心的乡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记得住乡愁”,赋予了城镇建设新理念,地方“合村并城”可以有,但必须留住“乡愁”,这不仅是为了铭记历史,更是为了城镇化更美好的未来。一言概之,因为城镇建设却要毁掉108处文物,两相权衡,孰轻孰重,已无须赘言。(本文选自《民主》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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