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2·1


 

重视社情民意工作 发展民主监督优势

□ 周 凌

  小2010年,李瑞环同志在人民网上撰文《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文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宗旨,如果不重视民情民意,“怎么能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怎么能团结大多数、调动积极性?”“怎么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怎么能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怎么能履行好政协职能、活跃政协工作?”李瑞环同志用高屋建瓴的充分论述,证明了:了解客观情况,把握社情民意,是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重要基础,是做好包括政协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的根本途径。
  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反馈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接受民主监督、进行科学决策的必要途径,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相互促进、和谐共生的重要内容。
  社情民意工作主要有两种形式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其中党派团体的集体提案是指由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委员界别组向政协全会或常委会提出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在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社情民意信息是党派团体在政协大会休会期间及时反映的各种民众关心的及社会亟需办理的相关问题。
  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献计出力,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提案办理中,对党派团体的提案尤其要高度重视,要作为一种严肃的组织行为来对待。
  社情民意信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是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朴素表达,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便捷渠道,也是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因此,必须从新的高度去重视和处理来自各党派团体的社情民意信息。
  一、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优势
  1、从形成过程分析:集体提案一般是就宏观性问题,经过集体选题,深入调查,反复研究,甚至是专家论证等程序而形成的,所提意见和建议集中了若干委员或单位的智慧,具有较高的质量。社情民意信息是各党派团体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亲历、观察、调研所得的鲜活信息,具有及时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对解决民情问题具有短、平、快的良好效果。
  2、从代表性质分析:集体提案代表着所属群体的意愿,特别是作为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往往从机构、组织、制度上逐步形成了一套参政议政的机制,他们的提案不但表达了全体成员的意见和要求,而且发挥了党派团体的专业优势,其视野一般比委员的个人提案宽广,其质量一般比委员个人提案要高。社情民意信息则是各党派团体广大成员代表自身所联系的最广大群众表达的关切和诉求,其触角延伸至社会方方面面,并深入社会各阶层,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
  3、从发挥效应分析:集体提案易于击中社会热点、群众难点,切中党政工作利弊,往往能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情民意信息能切实反馈群众呼声,及时发现问题,灵活解决问题,是政府日常施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4、从地位作用分析:集体提案以宏观选题为主,表现出“重炮弹”或“重头戏”的特色,有选择地在全会上提出这些提案,然后进行认真办理,在工作中付诸实施,再加上传媒的烘托宣传,必然能促成政协工作的空前活跃,产生“广辐射”的良好效果,能推动政协整体功能的更好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则更关注民生细节,扮演着“望闻切问”或“拾遗补阙”的角色,是现代社会这部大型精密仪器良好运转的润滑剂。
  由此可见,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从程序效应等方面分析,具有一重一轻、一专一活、一面一点的特点,因此,执政党、各级政府及各行政单位在办理时必须有一个严肃认真的态度。
  二、要重视办理社情民意工作
由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组织名义提出的党派或团体提案,以及各党派人士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必须格外重视,这是因为:
  1、有利于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团体竭诚合作。社情民意工作是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体现,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开展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征集工作,使人民政协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各种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充分地表达出来,有利于体现中国共产党主动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精神,有利于沟通情况、密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是一条合作共事的重要渠道。
  2、有利于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是组成政协的基本单位,它们在政协组织内发挥作用的实际效果,直接影响人民政协职能的履行程度。社情民意工作是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由于其本身具有主动协商的特征,积极征集、认真办理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可以使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活跃起来。
   3、有利于发挥党派团体的整体功能。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是党派、团体及其成员在广泛调查和反复研讨后提出的,可以表达更多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反映更多成员的视角和识界,集中全体成员的智慧,发挥全体成员的作用和整体功能。
  4、能够产生质量较高的提案。党派、团体提案是经过其成员的认真调查和反复研究,又经过一定的会议审议程序的;社情民意信息则是成员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收集,又经过组织审核筛选的。两者都是反映该组织整体参政议政水平、具有严肃性的组织行为,因而质量普遍较高。
由于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内在质量较高,政治严肃性很强,社会影响面较大,因此一定要认真办理,以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
  三、对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思考
从社情民意工作的特殊效应思考,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一般对党政重要决策具有参谋咨询作用,对两个文明建设有推进完善作用,对方针政策的执行有促进落实作用,对反腐倡廉有监督推动作用,对社会问题有促团结保稳定作用。从社情民意工作的政治效应思考,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具有发挥党派团体整体功能、体现参政党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的独特作用,具有促进参政党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重要作用,要求在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即审查立案、承办答复等方面,都要慎重、认真。
  1、审查工作必须慎重。收到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后,除审查其规范性外,还应就案由分析是否言之有据、办法措施是否科学可行等问题进行把关。必要时建议撰写单位对不足之处进行补充修改。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是一种组织对组织的建言性文体,因而立案后应尽快请政协领导、特别是党政领导进行传阅和签具意见,以体现合作共事的诚意。
  2、办理工作必须认真。政协要多方面敦促承办单位,把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问题提升到贯彻统战方针政策、落实合作共事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委员会必须负责地催办和督办,通过强有力的催办和督办,让承办单位诚心诚意地认真办理,事实求是地按章回复,决不能草率从事,更不能敷衍推脱,挫伤党派团体的参政热情。
  3、反馈工作必须及时。在实际办理中,集体提案往往得到更多关注与重视,反馈比较及时。而对于大量个人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尤其是最终未被采纳的提案和信息,反馈工作就不够及时和全面。这当然有提案信息量大庞杂、本身质量不高等原因,可以理解。但却难免让撰写者觉得自己的提案信息提交后就石沉大海、杳无回音,主观客观上都会挫伤广大党派成员的参政积极性,不利于统战工作和民主体制的发展。因此建议建立完善信息工作反馈机制,强调反馈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强调反馈渠道的通畅性,力争做到反馈意见与每一位提案撰写者和信息提交者见面,对每一份信息,都根据实情给予“正在办理中”、“条件尚不成熟”、“缺乏可操作性”、“与现行法规相悖”等等评价。
  4、宣传工作必须到位。对已办理、已采纳的提案和信息,可以通过编印《社情民意简报》、《优秀提案汇编》等办法,向有关部门、委员和广大党派成员通报工作情况,介绍表扬优秀提案单位和先进办理单位,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报道优秀提案闪光点,介绍积极参与提案信息工作的组织和个人,推介承办单位的先进事迹和经验。通过这些工作,提案、信息工作能在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通过传媒释放出更大的社会效应,对承办单位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进而推进党派团体的参政议政工作。
  政协的社情民意工作是政协的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党派成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和权力,是一种系情于民知识含量很高的价值体系,也是党和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放眼全局,国际政治局势复杂、全球经济举步维艰;着眼国内,经济模式在转型,社会发展重民生,政治体制促和谐。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严肃对待社情民意工作,认真处理党派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将之视作发扬民主政治、落实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摒弃形式主义,实事求是地进行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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