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会塔山学区支部副主委陈海虹的一则《坡塘小学校门口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亟待采取措施》信息得到副市长丁晓燕批示。陈海虹在信息中反映,鉴湖镇坡塘完小正门是绍坡公路,周边有石料厂、水泥厂、服装厂等企业。平时,经过校门口的工程车、农用车、公交车、载石子的大货车、水泥灌装车等大型车辆较多,给师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校门口又有一个坡度,而途径这里的4路公交车车站(坡塘站)又设置在校门口斜对面,可视性较差,加之校门口对面两家小店又是大部分学生吃早餐的地方,长期以来,交通安全问题让师生和家长既忧心忡忡又无可奈何。陈海虹说,《中小学校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中小学校正门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兴建集贸市场和摆设商贩摊点。”“中小学校正门、侧门前及周围道路应当保持通畅,设置规范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并保持清晰完好,确保学生、幼儿安全通行。”但是,违反条例的现象却司空见惯。如学校对面有禁止大型车辆通行的标志,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型车辆照常车来车往,交通规则和警示标识形同虚设。
为消除坡塘小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隐患,陈海虹建议:一,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将学校正门改到西面(现为后门处),并向内挪15米。东首校门封住作围墙或为后门;二,市公交公司重新设置4路公交车站点;三,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周边小店规范经营的监管力度;四,市交警支队城南中队要加强对大型车辆通行绍坡公路的管理。
该信息是陈海虹在多次调研基础上形成,反映真实,建议可行,为切实解决坡塘小学校门口交通安全带去了希望。形成,反映真实,建议可行,为切实解决坡塘小学校门口交通安全带去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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