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城南开发委撤销后,城南区域原规划、建设、管理自成一体的各项职能,相继移交市、区有关部门,其中明确市容和环卫由越城区政府负责管理。但由于城南地处城郊结合部和市、区体制及历史原因,导致了城南区域的城市管理仍未与市区完全接轨,并呈“三多”的特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由于行政体制不断转换,政策不断变化,造成基础设施的“欠帐”,特别是管网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公建配套服务很不齐全(据估算,城南片老住宅小区重新敷设管网,需4到5亿元的投入);二是外来人口多。城南街道已超过12万人,其中外来流动人口约4.7万人,已成为市区外来人口的主要集聚区之一;三是建设项目多。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城南的开发建设项目就持续不断(如中兴路、解放路延伸拓宽工程等),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工程成了“半拉子”,留下了许多“后遗症”和“烂疮疤”,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由于“三多”,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滞后的问题凸显。
一是交通秩序混乱,片区环境差。
超过12万人口、高密度的城南片区,上下班高峰时段一些主要道路上的流量不少于一环以内的解放路、中兴路、胜利路等主要道路,造成人车抢道、不按导向灯行驶及闯红灯等混乱现象,在慢车道、行人道上昼夜停放机动车的现象屡见不鲜,电瓶三轮车更是横冲直撞,连市区难得一见的农用车、拖拉机、无牌车都在城南畅通无阻;城南的几条主干道、支道两侧,除城南大桥南端东侧有公厕外,其他地段很少公厕设施;城南街道目前仍有208幢住宅的废水排放未纳入污水管网,其中华侨社区38幢住宅均未接入污水管网。雨水则基本上是直排路面,污水依靠自然渗入地下方式排泄,严重影响小区内外环境。
二是物管关系不顺,小区管理无序。
如长城社区长城新村小区、秦望社区越都新村小区、高立社区高立西区小区等,物业管理基本处于失管甚至半瘫痪状态,清卫保洁不到位,街道及社区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但收效甚微。
三是小区移交不力,管理难以到位。
城南街道许多小区至今没有办理移交,涉及住宅146幢3238套,住宅面积261827平方米。这些小区中,有绍兴县开发的52幢1160套,有鉴湖镇开发的37幢725套,有城南街道所属村开发的10幢188套。这些住宅小区大多建于1983年到2001年之间。由于管理跟不上,造成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窨井盖被盗、居民财物失窃等现象时有发生,居民怨声大、投诉多,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呼声日益强烈,街道、社区压力很大,也深知管理亟待加强,但却无从着手。
四是保洁经费短缺,长效管理无保障。
城南背街小巷及小区清扫保洁费由街道自行收取,2006年收取的卫生费仅11.22万元,街道本级投入的环卫保洁经费30多万元,但全街道每年仅支付保洁员工资就需65万元,保洁工具等费用9万元,不少社区经费历年来都是收不抵支,只有靠向街道打借条来维持运转。由于经费短缺,保洁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长效管理难以保障。
针对城南片区城市管理的现状,我们建议:
一、加大城南片区城市共建共管力度。
公安、交通、规划、环保、卫生、水政、城管等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更加关注城南,进一步加大对城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交通、环境、市容“脏乱差”的联动整治、长效整治。进一步理顺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部门与部门的管理职责,避免交叉管理、多头管理、无序管理和无人管理。
二、由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和社区参与对未移交的小区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弄清基本情况。
对尚未移交的小区,尽快按绍字府发[1997]108号文件《关于印发<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绍字府办发[1999]113号文件《关于市区住宅小区楼群移交中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办理移交。属单位自建房的,建设单位按现行每平方米2元向所在社区办好行政移交;现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在确保配套设施用房达标后,按每平方米8--10元标准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物业服务企业行政监督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新建成的小区在综合验收时应征求街道及社区的意见。
市建设局应出台政策,完善小区移交管理经费及社区活动用房、管理用房移交标准,并禁止车库、车棚及其它住宅改变使用功能出租。同时,加强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协同监督机制,对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年鉴年审、评先评优、奖励处罚等也应征求街道、社区意见。
四、实行卫生专项经费财政拨付。
将背街小巷管理、城区流动人口管理经费等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使之有专项经费保证。特别是老小区整治后形成的封闭式小区的长效管理,财政应有相应的扶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