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04·2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案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号)的答复函

    为保障全体市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继续贯彻《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已制定下发了《绍兴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及要求。近年来,质监及卫生部门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前提,从源头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并从探索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新机制着手,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等制度,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活动,如食品专项打假、安全检测、监督检查、制度监管、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和认证认可、业务培训工作等,以上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以下是有关部门重点采取的几条措施以及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监管,实施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27家老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4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2004年1月1日起,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标志的上述食品一律不准再入商场超市等进行销售。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将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最终把这项制度推行到所有重要工业食品。
    二、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行动。今年以来,全市系统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先城镇后农村,以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各类经销使用单位134家。3月份以来已对全市98家黄酒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样,目前,正在对抽检黄酒按照标准进行检验,下步将根据检查情况,处理一批生产劣质黄酒企业。4月份组织了肉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这将推动我市肉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对生产加工领域的食品质量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正在加大对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尤其对严重不合格产品加强跟踪抽查的频次,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卫生全过程管理,并突出种植、养殖源头治理,向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加工两头延伸。建立食品质量抽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建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主体的法制意识和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下步将以全市已建的食品质检机构为依托,通过必要的技术扶持和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入、市场运作、功能配套、快速便捷”的要求,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点,重点开展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有害微量元素等检测项目的实施。当前着重引导、鼓励和支持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以及专卖店等食品经营销售场所建立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点,配置专用的检测仪器,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七、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体系的评价、认证监管。建立贯穿食品加工、储运、经销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中开展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促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对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及后续管理,以自愿性评价、认证的市场效应来引领食品生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理念。
    八、加强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下步将有计划地对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营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为依托,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健教网络等载体,采取讲座、研讨会、系统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考核。
    九、探索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新机制。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督,全面提高食品卫生水平,严格卫生许可审批制度,不断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抽检,加大处罚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协调、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和综合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建立完善检验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效能。我国由于食品相关制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主要是食品安全标准有交叉、重复,又存在空白点甚至矛盾。研究食品标准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的协调、统一是当前十分突出的问题。下步有关部门将在统一食品安全标准,提高检测技术,加强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为企业提供检验监测技术指导等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不断提高企业自检质量,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危害的发生。
    十、进一步贯彻执行好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制意识。目前,我国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近20部,行政法规10余部,部门规章上百件。其中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实践,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制定了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督处罚等4个方面共90余个配套规章。浙江省根据本省具体情况,也制定实施了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地方配套法规。但是,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现有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尚不系统、完善,还不能完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将在贯彻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指导下,积极调研,为加快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作好基础性工作。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普法教育等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市民识假防假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十一、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全市食品卫生质量。近年来,卫生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领导,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2002-2003年,全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近2000起,取缔食品制假售劣窝点800余个,查处了“毒鲞”、“毒狗肉”、“毒火腿”等重大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下阶段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要季节的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在去年对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的基础上,启动对黄酒、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行业的量化分级管理。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向商家、向社会发布有关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信息,加大对大要案查处的社会公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同时,对产品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积极宣传优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促进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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