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效能投诉受理平台

  “温州市环保作风效能投诉受理平台”投诉受理范围:    
  (一)在环境监察执法、行政审批、监测服务、项目验收等工作中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的,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进行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加重群众、企业或其他组织负担的;
  (三)不认真履行工作、管理职责,纪律松散,举止不端,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其它作风效能问题。
  (五)举报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等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请拨打污染投诉热线12369。
  “温州市环保作风效能投诉受理平台”工作流程:
  (一)群众投诉。群众可以通过登陆“绿色温州网” ( http://hbj.wenzhou.gov.cn/ ),点击“作风效能投诉受理平台”进行投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反馈。
  (二)投诉受理。工作人员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通过审核后,市本级投诉件由驻局纪检组进行调查,县(市、区、功能区)环保局投诉件,一般转县(市、区、功能区)环保局纪检组进行调查,重要投诉件也可由市驻局纪检组直接调查。
  (三)办理反馈。市局本级投诉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投诉人;县(市、区、功能区)投诉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投诉人;对情节复杂、问题严重的投诉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投诉人。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
  (四)工作考核。市局对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办理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在结合群众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