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温岭档案馆始建于1959年12月2日,当时是由县委办和政府办两个档案室合并组建而成,配工作人员2名,由县委办主任兼任馆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机构虚设,工作停顿。
1980年9月13 日,县委下达文件恢复温岭县档案馆,同年,政府拨款6万元,建造了新的档案馆库房,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1981年迁入新库房办公,工作人员由原来的2名增加到4名。
1986年3月15日,县政府拨款40万元,易地建造新档案馆,建筑面积2072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568平方米,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
1989年4月经台州地区编委批准建立温岭县档案局,属科级建制,列入政府编制序列。
1995年12月,温岭市档案馆被评定为浙江省二级综合档案馆。
1997年9月,档案局馆合一,成为归市委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7年12月,温岭市档案馆被评定为浙江省一级综合档案馆。
现局内有工作人员16名,局长程根法、副局长程连秋、李国庆,局内设档案保管利用科、业务指导法制科和办公室三个组,承担档案馆内外业务工作。
温岭市档案局(馆)主办 叶学政设计、制作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方城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