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XINGMINJIN   2011·2


 

请少些“善意”的提醒

□ 稽山风

  年前,媒体上刊登了一则《年底学区房价格坚挺》的报道,内容既有数据支撑,又有事实依据,充分说明我市学区房“牛气”依旧“冲天”的现状。应该说,文章有理有据,读来令人信服。但阅读过后总让人联想到“弦外之音”,这是否又是未来学区房价格走高的一个信号?果不其然,没多久,在笔者身上得到了应验。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笔者家有小儿,然而住宅并非学区,为了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几年前开始精打细算,准备购买一套价格适中的学区房,有关房产信息的主要来源即是媒体采写发布的报道和广告,无奈“水涨船高,涛声依旧”。新“国八条”出台前夕,媒体又刊登前述“价格坚挺”的“深度报道”,使得笔者坚信不疑,下定决心,终于四处寻觅到一处面积不足50方、总价60万元的学区房。无意中听房产中介提及:房东在政府部门工作,公务之外,发挥余热,哪些小区即将划入学区,他便提前收购,到时高价抛售,手头囤积房源已经不下10套。以本套房源为例,从收购到出售前后不到一年时间,竟增值20余万!发挥“渠道”优势,这真是一条生财的捷径,除了无奈、抱怨,更多的,笔者只有郁闷和愤慨。当然,笔者深知,作为刚性需求者,其实非常弱势——并无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些——媒体之前早已“善意”提醒公众,见多识广的房东自然心知肚明。几天后,资金总算有了着落,恰好“国八条”公布,带着60万元的心理价位,以及调控政策带来的几分欣慰,笔者和房东相约会面。“不好意思,原先协商的价格家属反对。”说罢,衣着简朴的房东摊开一张报纸,指着密密麻麻的房产分类信息,“你看,最新消息,同样面积、同样楼层、同样学区的房价是65万元。”面对如此“权威”的数据,笔者原先考虑的双方分担税收的合理要求烟消云散,更不用说动用“国八条”这把尚方宝剑了……
  相信笔者的这个购房版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过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其一在当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积极实施调控的背景下,作为政府喉舌、百姓知音的新闻媒体能否少些善意又敏感的“提醒”,多些冷静而客观的解读,替学区房降降温。譬如多报道些“名校”周边房产热销可能带来的“疑难杂症”、我市有否存在“伪学区房”现象、非“名校”中的那些优质师资力量和特色教育内容等。总之,从有利于民生、引导教育公平出发,关于学区房的涨价报道要尽量淡化处理。媒体过度深入可能会好心办坏事。据了解,国家和地方所有现行的教育文件、法规,都没有支持学区房之说,因为学区房涉及多方面问题,如人口、规划等,一旦这些要素在区域范围内出现变化,小区所属学区就会面临调整,这在地方的教育布局中是经常性的,也是十分正常的事。其实关于舆论引导,2011年最新出台的房地产“国八条”第八条明确指出: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其二是官员炒房现象应引起媒体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能只把炒房焦点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商和民间炒房团身上。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带头进入炒房者行列,哄抬房价,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腐败。其三是学区信息披露要尽量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明确发布时间,指定权威发布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纪律,事前泄密,追究当事人责任;若知情者以权谋私,弁取暴利,按违纪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新闻监督,这是最迫切的、最有效的。
  总之,学区房现象是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直接反映,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这个问题肯定也会逐步得到改善。当下“为了子女学习”,绝大多数家长不得已而为之,应该多替他们分忧解愁。作为作为政府喉舌、百姓知音的新闻媒体,不能为新闻而新闻,应该把舆论导向和党的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履行新闻监督职能,敢于曝光各种腐败现象,这是落实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真正体现。

   

返回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